纪委过节提醒:严守纪律规矩,确保节日风清气正358


又是一年佳节至,阖家团圆乐融融。然而,对身处纪检监察战线的同志们来说,节日并非完全放松的时刻,而是责任与担当的延续。为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特此发布纪委过节提醒通知。

近年来,虽然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一些违规违纪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节假日期间,一些党员干部放松警惕,麻痹思想,容易出现“节日病”。这些问题不仅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更会严重影响社会风气,因此,加强节日廉政教育和监督,确保过一个廉洁祥和的节日,显得尤为重要。

一、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这是节日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无论价值大小,无论是否明示暗示,都可能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党员干部要坚决抵制各种诱惑,做到“手不拿、心不贪”。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严禁收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等;严禁以各种名义公款吃喝、旅游、娱乐;严禁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谋取私利。要时刻牢记党的宗旨,保持清醒头脑,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二、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婚丧喜庆事宜是人情往来的重要场合,也是容易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环节。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婚丧喜庆事宜的规模和费用,不搞铺张浪费,不借机敛财。要倡导文明节俭的婚丧喜庆新风,树立良好社会风尚。严禁以各种名义借机敛财,收受礼金或回扣;严禁利用职务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为个人和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在婚丧喜庆事宜中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宴请、馈赠等。

三、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规范党员干部行为的重要准绳。节日期间,党员干部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使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严禁违规组织和参加宴请等活动。要以实际行动维护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严肃性,为全社会树立良好榜样。

四、严禁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不得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影响从事营利活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亲朋好友谋取私利。要严格按照规定申报个人有关事项,不得隐瞒不报或虚报假报。要坚持公私分明,廉洁自律,坚决防止“权力寻租”等现象发生。要将廉洁自律贯穿于工作的始终,做到不越雷池一步。

五、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大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绝不手软。同时,我们也鼓励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六、倡导文明过节,弘扬良好社会风尚

节日不仅是团圆的时刻,也是展现良好社会风尚的契机。我们倡导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实际行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我们要在节日里传递正能量,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迎接新的一年。

希望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本通知精神,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过一个廉洁、祥和、平安的节日。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咨询,请及时与纪委联系。

让我们携手共创风清气正的节日环境,共同维护党的良好形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202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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