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甘井子区疾控发布重要提醒178


甘井子区疾控提醒通知

近日,甘井子区疾控中心发布重要提醒,提醒广大居民注意以下事项:

1. 风险地区来(返)甘人员报告及隔离措施

所有来自或途经高、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酒店报备,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具体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以官方公布为准。

2. 重点行业人员核酸检测要求

从事冷链物流、口岸检疫、医疗卫生、公共交通、外卖配送等重点行业人员,应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具体检测频次和要求以行业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3. 进口冷链食品管理要求

所有进口冷链食品应进行核酸检测,并建立台账登记。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应落实查验、消杀等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4. 健康监测与就医要求

所有居民应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就诊时应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后应遵医嘱进行隔离观察或治疗。

5. 个人防护措施

居民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外出时尽量避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

6. 社区防控措施

社区(村)要加强人员排查和健康监测,做好重点人员管控和服务保障。对进入社区(村)人员要严格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公共场所要落实测温、扫码等防控措施。

7. 疫苗接种

符合条件的人群应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增强自身免疫力。接种疫苗后仍需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8. 心理健康疏导

疫情防控期间,居民可能会出现焦虑、抑郁等情绪问题。如出现心理困扰,可拨打心理热线或寻求专业心理咨询服务。

9. 其他要求

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可拨打甘井子区疾控中心咨询电话:0411-87900060。

甘井子区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居民,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共同努力,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筑牢疫情防控防线,保障全区人民健康安全。

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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