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疾控疾控防疫提醒通知111


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永川区疾控中心发布以下防疫提醒通知:

一、做好个人防护

1. 佩戴口罩:在公共场所、人员密集的地方,应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以上等级口罩,及时更换废弃口罩。

2. 勤洗手:使用肥皂或洗手液流水洗手,饭前便后必须洗手,避免接触公共物品和眼口鼻。

3. 保持社交距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避免聚集。在咳嗽或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手肘遮挡口鼻。

4. 加强消毒:对经常接触的物品和表面进行消毒,使用含酒精的消毒剂或84消毒液稀释液。

二、关注身体健康

1. 监测体温: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的体温,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及时就医。

2. 主动就医:如有境外或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应主动向社区或疾控中心报告,并及时就医。

3. 避免聚集:避免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如集会、聚会等,减少感染风险。

三、学校及托育机构防控

1. 严格健康监测:学校和托育机构应每日对师生员工进行体温监测和健康状况询问。

2. 加强卫生管理:加强室内通风,定期消毒校园环境,并对公共物品进行清洁消毒。

3. 落实防控措施:如有师生员工出现发热或其他症状,应立即隔离并送医观察。

四、医疗机构防控

1. 预检分诊:医疗机构应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预检分诊,对发热或有疑似症状的患者,及时安排到发热门诊或隔离区域就诊。

2. 医务人员防护: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时,应规范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口罩、手套、隔离衣等。

3. 加强环境消毒:对医疗机构环境进行定期消毒,重点是发热门诊、隔离病房、公共区域等。

五、交通工具防控

1. 公共交通工具消毒:对公共交通工具进行定期消毒,并对乘客进行体温检测。

2. 个人防护:乘客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佩戴口罩,尽量保持社交距离。

3. 出现症状及时报告:如有乘客出现发热或其他症状,应及时向乘务人员报告,并配合相关防控措施。

六、其他注意事项

1. 主动接种疫苗:符合条件的人群应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和流感疫苗,提高自身免疫力。

2. 正确处理废弃物:废弃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应及时按照医疗废物处理规范进行处理。

3. 保持环境卫生:垃圾桶应加盖,垃圾要定期清理,保持公共场所清洁卫生。

4. 关注权威信息:获取疫情信息时应通过权威渠道,不信谣、不传谣,保持冷静理性。

广大市民朋友,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共同努力,做好个人防护,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共同守护永川美好家园。

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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