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疫情防控最新提醒106


为了全力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一、加强个人防护

1. 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在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空间,务必正确佩戴口罩。

2. 勤洗手消毒。外出归家、饭前便后、接触快递等物品后,要及时用流动水加洗手液或肥皂洗手,条件不具备时可使用免洗手消毒剂。

3. 保持社交距离。在公共场所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聚集。

4. 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身体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咳嗽、乏力、咽痛等症状,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向社区报备。二、主动报备行程

1. 返乡人员主动报备。近7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返乡后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2. 外省来(返)沂人员主动报备。近7日内有外省旅居史人员,返沂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三、核酸检测要求

1. 重点人群应检尽检。重点行业从业人员、一线工作者、冷链物品相关人员等重点人群,应按照规定频次主动进行核酸检测。

2. 重点区域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对确定的重点区域,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四、配合疫情防控

1. 主动配合流调溯源。如接到流调电话或短信,请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活动轨迹,并配合落实相应防控措施。

2. 支持社区管理。积极配合社区做好人员排查、体温监测、信息登记等工作,并遵守社区管理规定。

3. 遵守公共秩序。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抵制网络上的不实言论,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五、加强疫苗接种

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有效的手段。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尽快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增强自身免疫力,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六、减少非必要出行

非必要不离沂,非必要不出省。减少跨省跨市出行,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出行人员,要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遵守当地防控要求,并及时向社区报备。七、关爱特殊人群

关注老年人、儿童、孕妇等特殊人群的健康状况。家里有确诊病例或密切接触者的,要重点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关爱和心理疏导。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共同携手,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全力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

202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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