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紧急提醒336


[抚顺市疾控紧急提醒通知]为有效控制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对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紧急提醒如下:

一、严格管控风险人员


* 入境人员:根据国家最新入境防疫政策,自2023年3月20日起,对入境人员取消入境后的全员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健康申报正常且海关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者,可进入社会面。
* 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需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健康监测等措施。
* 健康码异常人员:立即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并居家隔离等待检测结果。黄码人员解除隔离前需再次进行核酸检测。

二、强化重点场所管控


* 农贸市场:加强市场内人员管理,落实测温、戴口罩、扫码登记等防控措施。
* 商场超市:严格控制客流量,落实场所消杀,加强人员健康监测。
* 餐饮场所:严格落实用餐预约、扫码登记等措施,确保用餐人员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 公共交通:加强车辆消杀,要求乘客佩戴口罩,减少人员聚集。

三、个人防护措施


* 佩戴口罩:在室内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人员密集的室外场所,必须正确佩戴口罩。
* 保持社交距离:尽量减少非必要聚集,保持与他人1米以上安全距离。
* 注意手部卫生:勤洗手,或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
* 咳嗽礼仪: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手肘遮掩,避免飞沫传播。
* 加强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多开窗通风。

四、配合疫情监测


* 积极接种疫苗: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加强免疫保护。
* 定期核酸检测:按照社区要求,定期参加核酸检测,及时发现潜在感染者。
* 主动报告症状: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旅行史和接触史。

五、其他要求


* 做好物资储备:储备必要的生活物资和常用药品,避免拥挤恐慌。
* 不信谣不传谣:关注官方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避免造成恐慌。
* 配合防控工作:积极配合社区、单位和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广大市民群众要增强个人防护意识,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防疫常态化,我们一起努力!

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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