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防疫提醒通知168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市场监管局现对相关企业和消费者发出以下防疫提醒:

一、企业主体责任

各企业主体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疫情防控政策,加强员工健康管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具体要求:* 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防控物资,做好疫情溯源和信息报送工作。
* 督促员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
* 严格执行场所清洁消毒制度,保持环境卫生。
*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食品卫生和安全。
* 积极配合政府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向政府报告疫情相关信息。

二、消费者提示

消费者要树立正确的防疫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共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具体要求:* 外出时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
* 尽量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如需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 注重个人卫生,勤洗手,常通风。
* 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就医,并向社区报告。
* 购买食品时选择正规渠道,注意查看食品标签,谨慎购买来源不明的食品。
* 提倡无接触购物,减少面对面交流,尽量采取线上支付方式。

三、市场监管部门职责

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疫情防控执法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疫情防控违法行为,保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具体措施:* 定期对重点场所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四方责任。
* 严厉查处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生产销售不合格防疫用品等违法行为。
* 主动排查疫情线索,及时处置疫情风险。
*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法律责任

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企业和个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法规,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可能构成以下违法犯罪行为:* 拒绝执行疫情防控措施
* 隐瞒、谎报疫情信息
* 生产、销售不合格防疫用品
* 哄抬疫情防控物资价格
* 扰乱疫情防控秩序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企业和消费者,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只有齐心协力,共同努力,才能筑牢疫情防控防线,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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