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疫情防控措施再升级:紧急提醒所有人!334


太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于2023年3月1日发布紧急提醒,根据当前疫情形势,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传播,现就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紧急提醒如下:

一、坚持非必要不出市

全体市民非必要不离开太原市。确需离太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社区(村)报备,返回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并进行核酸检测。

二、严格限制人员聚集

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暂停举办大型会议、培训、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须经所在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三、公共场所必须严格戴口罩

除特殊场所和特殊人群外,所有人员进入医疗机构、商场、超市、药店等公共场所时,必须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对于不按规定佩戴口罩的人员,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加强重点场所管控

严格落实歌舞娱乐场所、网吧、洗浴场所等重点场所防控措施。严格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落实测温、消毒等措施。发现健康码异常、体温异常或其他疑似症状的人员,立即采取隔离措施。

五、全力做好核酸检测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安排,有序参加核酸检测。请广大市民主动配合,做到应检尽检。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请不要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六、做好个人防护

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个人防护措施。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不信谣、不传谣,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

七、密切关注疫情动态

密切关注太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疫情通报和相关防控要求。主动通过官方渠道了解疫情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从官方权威渠道获取信息。

八、配合做好流调溯源

主动配合流调溯源工作,如实提供个人信息、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对拒不配合、隐瞒相关信息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九、严格落实单位和个人主体责任

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携手同行,共同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太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防控措施。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共同努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02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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