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温提醒通知:做好个人防护,共同抗疫185


新冠肺炎疫情持续,体温监测在疫情防控中至关重要。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传播,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体温监测工作,以便及时发现疑似病例,切断传染源,保障自身和他人健康。

测温时间:
进入公共场所(如商场、超市、写字楼等)时,请主动接受体温监测。
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公交车、地铁等)时,请主动配合体温监测。
在进入单位、学校等场所时,请配合体温监测。
在就医时,请配合体温监测。

测温方式:
额温枪测温:测量 forehead 部位。
耳温枪测温:测量 耳道 部位。
红外测温仪:测量 wrist 或 forehead 部位。

测温结果:
正常体温:腋下体温 36.3 ℃~37.2 ℃,额温 36.0 ℃~37.3 ℃。
发热:腋下体温 ≥ 37.3 ℃ 或额温 ≥ 37.5 ℃。

体温异常处理:
如体温异常,请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并配合进一步检查和处置。
如有发热症状,请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您的旅行史和密切接触史。

以下人员不建议进行体温监测:
3 个月以下的婴儿。
正在发烧或使用退烧药物的人员。
近期做过剧烈运动或处于情绪激动状态的人员。

特别提醒:
请配合体温监测,主动出示健康码。
体温监测仅作为筛查手段,不能完全排除新冠肺炎的可能。
如发现体温异常,请勿恐慌,及时就医。
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
积极接种疫苗,有效降低感染和重症风险。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体温监测是疫情防控的重要一环。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体温监测工作,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为疫情防控贡献一份力量。让我们携手同心,共克时艰,守护我们的家园健康平安!

202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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