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提醒事项:保护自己和他人,共筑健康防线227


在当前疫情持续蔓延的形势下,做好防疫工作至关重要。为了保护自己和他人,共筑健康防线,特此发布以下防疫提醒事项,请广大市民认真遵守:

1. 佩戴口罩

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医院等人员密集区域时,务必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口罩应完全遮住口鼻,并在出汗或弄湿后及时更换。不要反复使用口罩。

2. 勤洗手

用肥皂或洗手液在流水下彻底洗手至少 20 秒,尤其是接触公共物品、咳嗽或打喷嚏后。如果没有洗手条件,可使用含酒精免洗洗手液。

3. 保持社交距离

在公共场合与他人保持至少 1 米的安全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会和活动,与他人交流时尽量采用线上方式。

4. 注意个人卫生

勤洗澡,保持个人卫生,及时更换衣物。避免触摸口、鼻、眼等部位,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部遮挡。用过的纸巾应立即丢弃。

5. 咳嗽礼仪

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部遮挡口鼻,并及时用消毒液或肥皂洗手。

6. 避免接触有症状人员

如果发现自己或他人有发烧、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应立即居家隔离,避免与他人接触,并及时就医。

7. 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重要手段。符合条件的人员应积极接种疫苗,并完成全程接种。疫苗接种后仍需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8. 讲究公共卫生

公共场所应加强消毒和通风,经常接触的物品(如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应定期清洁消毒。

9. 主动报备行程

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入境后或返程后,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酒店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关防疫措施。

10. 关注官方信息

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动态和防疫政策,遵守当地政府和疾控部门的规定。不轻信谣言,不转发未经证实的信息。

防疫工作人人有责,让我们携手抗疫,共同守护身体健康和社会安定。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遵守防疫规定,我们一定能战胜疫情,迎来健康美好的明天!

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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