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行廉洁自律,共筑清风正气208


廉政提醒事项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特制定以下廉政提醒事项,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严格遵守。

一、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


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严禁超标接待、违规使用公款吃喝。不得在高档场所、私人会所等地安排公务宴请或接受宴请。杜绝对餐饮费用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等行为。

二、严禁收受礼品和红包


坚决抵制收送礼品、红包等不正之风。严格执行礼品管理规定,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或馈赠。不得用礼品和红包拉拢腐蚀他人。

三、严禁利用职权谋私


始终保持公正廉洁,严禁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利用职权为亲属、朋友或者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四、严禁插手干预工程项目


严格遵守工程招投标和建设管理规定,严禁越权干预工程项目审批、招投标和施工过程。不得利用职权为特定企业或个人谋取利益。

五、严禁贪污挪用公款


牢固树立国有资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观念,严禁贪污、挪用、私分公款。不得截留私分财政资金、资产收益或其他公共财产。

六、严禁违规占用公物


加强对公物管理,严禁私自占用公车、公房等公物。不得用公物进行非法营利活动或从事个人谋利行为。

七、严禁酗酒赌博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用公款进行酗酒赌博等违纪违法活动。不得沉迷于酒局赌博,影响正常工作和生活。

八、严禁在企业兼职取酬


党员干部不得在企业或其他组织兼职取酬,不得在业务监管范围内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或者其他特定关系人在企业经营方面谋取利益。

九、严禁违规经商办企业


党员干部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经商办企业,不得利用职权为亲属或者其他特定关系人开办或经营企业提供便利。

十、严禁跑官要官


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和权力观,严禁跑官要官、拉帮结派。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晋升或职务调整。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廉洁自律的底线,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决杜绝腐败行为的发生,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024-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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