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提醒通知115


尊敬的人才单位、符合条件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现将202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报职称评审:
1. 具有中国国籍;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3. 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资历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已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和实践工作考核;
5. 近五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
6. 符合评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评审专业

本年度评审的专业范围包括:
工程技术
经济与管理
教育
医疗卫生
艺术
其他经批准开评的专业

三、评审程序

评审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1. 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
2. 初审:评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评审条件。
3. 资格审查:评委会对初审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核实相关材料的真实性。
4. 答辩:评委会组织答辩,对申报人进行专业技术能力和业绩的考核。
5. 评审:评委会根据答辩情况、申报材料、考核结果等因素进行评审,确定拟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6. 公示:拟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 复核:相关部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行复核。
8. 颁发证书:经复核无误的人员将获得相应职称证书。

四、申报时间和方式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在[申报开始日期]至[申报结束日期]期间登录[申报系统网址]进行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五、咨询和监督

若有疑问,可咨询相关单位或评审委员会。
对评审工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审委员会或相关部门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投诉举报电话]

请各单位和符合条件人员积极申报,按时参加评审。通过本次职称评审,进一步提升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特此通知。

[附件:职称评审申报指南]

20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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