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疫情温馨提醒通知373


尊敬的泉州市民朋友们:

根据泉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的最新通报,我市自7月10日以来发生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现向全市人民发出以下温馨提醒:

一、减少人员流动

如非必要,请尽量减少外出,避免人员聚集。外出时务必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避免在密闭或通风不良场所逗留。提倡居家办公,减少不必要出行。非必要不跨市域流动,如确有必要,请提前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备,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加强个人防护

请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常通风,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挡口鼻。尽量避免接触公共物品,接触后及时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液。外出时务必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正确佩戴,及时更换。

三、做好核酸检测

请按照政府安排,积极配合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检测前,请准备个人身份证,并佩戴好口罩,有序排队,保持社交距离。检测后,请尽快离开采样点,避免聚集。如收到短信提醒有异常,请按要求及时就医。

四、加强自我监测

请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请勿自行用药,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

五、配合流调溯源

如接到流调电话或短信,请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包括个人信息、行程轨迹、接触人员等。对拒不配合流调溯源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不信谣、不传谣

请大家相信政府,关注官方权威发布的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对传播不实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加强疫苗接种

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有效的手段之一。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请尽快预约接种,补种、加强针,共筑免疫屏障。请注意,接种后需观察30分钟,无不适方可离开。

八、特殊人群保护

老年人、儿童、孕产妇等特殊人群抵抗力较弱,感染风险较高。请家属和监护人务必提高警惕,加强对他们的保护,减少外出,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如需外出,请做好个人防护。

泉州的疫情防控,需要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让我们齐心协力,共克时艰,早日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泉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3年7月12日

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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