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履职日历:关键日程不容错过236


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肩负着重大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其履职日程备受关注。以下是人大代表在一年中的关键日程提醒,帮助代表们高效履职,不负人民重托。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3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每年3月在北京召开一次会议。人大代表的主要职责包括:
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和决算;
审查国家监察委员会工作报告;
审议涉法、涉民生等重要立法议案;
选举和罢免国家机关负责人;
行使监督、决定等重要权力。

二、常务委员会会议(每两个月一次)

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行使人大闭会期间的职权。通常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会议,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制定法律,解释法律和法律适用问题;
审议议案;
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决定国家紧急状态;
变更行政区域界线,批准设立和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
决定战争与和平等重要问题。

三、专题调研和视察(全年)

人大代表要全面了解民情民意,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代表们可以随时根据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调研和视察计划,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安排。

四、代表活动日(每月一次)

代表活动日是一个月一次,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和地方人大常委会共同组织,主要安排代表学习、视察、座谈等活动。代表们可以提前提出参加活动申请,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五、接访选民(常态化开展)

接访选民是人大代表的重要职责。代表们要经常深入选区,倾听群众呼声,反映诉求,帮助解决问题。选民可以预约或通过书信等方式联系代表,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建议和议案办理(全年)

人大代表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地方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和议案,反映选民的诉求和意见。相关部门负责受理、办理和答复建议和议案,并向代表反馈办理情况。

七、代表资格审查(每五年一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每届任期五年,每届任期开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要对新当选的代表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其是否具有代表资格。

八、考察交流(根据需要安排)

人大代表可以根据需要,赴国内外进行考察交流,学习经验,开阔眼界。代表们可以提出考察交流申请,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或地方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九、新闻发布会(定期召开)

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重要工作情况,回答记者提问,回应社会关切。人大代表也可以参加新闻发布会,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

十、代表提案(每年3月提交)

人大代表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提案,提出对国家和地方发展的重要建议和意见。提案经审查后,由相关部门负责办理和答复。

十一、代表大会闭幕式(3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幕式标志着人大会议的结束。代表们在闭幕式上对会议决议和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建议和要求。

十二、人大代表述职(每年一次)

人大代表要每年向选民述职,汇报履职情况,听取选民意见和建议。选民可以对代表的履职表现进行评价和监督。述职一般在年底前进行。

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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