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提醒通知231


为切实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审判工作的公正高效进行,现发出本工作提醒通知,请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一、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
1. 充分保障当事人陈述权: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有权当庭陈述事实、证据和辩论,法院应当充分保障其诉讼权利,倾听其意见。
2. 及时告知诉讼权利:法院应当及时向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告知其诉讼权利和诉讼程序,确保其充分行使诉讼权利。
3. 不得限制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当事人有权委托律师或其他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法院不得限制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权利。
二、审判程序规范化
1. 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审判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依法审理案件,保证案件审理的公平公正。
2. 及时结案:法院应当及时结案,不得拖延诉讼进程,贻误当事人诉讼权利。
3. 规范证据保全:法院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保全证据,防止证据灭失、伪造或变造,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案件承办规范化
1. 合理分配案件:法院应当公平合理地分配案件,确保案件由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法官承办。
2. 依法回避: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主动回避:
- 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
- 已经审理本案,或者作为调查人员、鉴定人、仲裁员参与处理本案的;
- 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本案的。
3. 妥善保管卷宗:案件承办人应当妥善保管卷宗,防止卷宗丢失或损坏,确保案件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四、其他规定
1. 禁止违规收费:法院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当事人收取不合理费用,如有违规收费行为,当事人有权举报。
2. 不得干预庭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庭审,影响法院的独立公正审判。
3. 禁止泄露案件信息:案件承办人及其辅助人员应当对案件信息保密,不得随意泄露,造成案件信息泄露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监督机制
1. 内部监督:法院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应当及时查处。
2. 外部监督:人大、政协、纪委监委等外部监督机关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对法院工作提出异议或控告。
六、违规处理
1. 当事人违反诉讼规定的,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罚款、拘留等处罚。
2. 法院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依据相关规定和纪律处分条例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请严格遵守。

2025-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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