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护提醒通知:科学防疫,保护自身190


序言新冠疫情仍在全球范围内肆虐,我国疫情防控形势也依然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发布以下疫情防护提醒通知。

一、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勤洗手,使用肥皂或洗手液,在流动的水下至少冲洗 20 秒。如果没有肥皂和水,可以使用含酒精成分至少 70% 的免洗洗手液。
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手肘遮挡口鼻。用过的纸巾立即丢弃。
避免用手触摸眼睛、鼻子和嘴巴。
保持居家环境卫生,定期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尽量少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如果必须前往,请佩戴口罩并保持社交距离。

二、戴好口罩
外出时,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医院、商场等场所,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 KN95 口罩。
口罩应完全覆盖口鼻,与面部紧密贴合,避免留下缝隙。
佩戴口罩后,避免用手触摸口罩,如果口罩受潮或弄脏,应及时更换。
脱下口罩时,请用双手摘下,避免接触口罩的外表面。

三、保持社交距离
在公共场所与他人保持至少一米的安全社交距离。
排队、等候就餐或乘坐电梯时,请主动与他人保持距离。
避免与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接触。

四、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请及时就近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相关旅行史和接触史。
外出时随身携带体温计和口罩,以便必要时能够及时监测体温并采取防护措施。
做好自我隔离,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并减少不必要的外出。

五、积极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有效的手段之一,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积极主动接种疫苗。
接种疫苗后仍需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社交距离。
如已接种疫苗但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尽快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接种情况。

六、加强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提高民众的防范意识。
通过多种渠道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个人防护方法,引导民众养成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
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形成全社会共同抗疫的良好氛围。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科学防疫,保护自身。只有每个人都做好个人防护,才能筑牢群防群控的防线,早日战胜疫情,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025-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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