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党员生日党费缴纳提醒56


各位党员同志:

根据深圳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的通知》(深组通〔2022〕64号)、《关于党员党费缴纳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深组通〔2023〕1号)文件规定,现将相关事宜提醒如下:

一、党员党费缴纳时间


党员党费按月缴纳,党员应当于每月5日前主动向党支部缴纳党费。党员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缴纳党费的,应向党支部说明情况,党支部根据党员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缴费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当月底 。

二、党员党费缴纳标准


党员党费缴纳标准按月收入计算,标准如下:* 月收入在1000元(含)以下的,每月缴纳1元;
* 月收入在1000元以上的,每月缴纳收入的0.5%。

具体缴纳金额可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党费=月收入×0.5%(元)。

三、党员党费缴纳方式


党员党费缴纳方式分为以下两种:

1. 直接缴纳:党员可直接向党支部缴纳现金或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缴纳党费。

2. 代扣代缴:党支部可委托单位、党费代收员等代扣代缴党员党费。党员应当向党支部提供相关信息,并填写《党员党费代扣代缴委托书》。

四、党员党费管理


党支部应当建立健全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制度,严格执行党的财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党支部应当每季度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接受党员监督。

五、党员党费缴纳注意事项


1. 党员应主动、按时缴纳党费,不得拖欠或拒缴。

2. 党员缴纳党费时,应当出示党员证,党支部应当开具党费收据。

3. 党员在党费缴纳上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党支部报告。

4. 党员因长期不缴纳党费的,党支部应及时教育提醒。经多次教育仍不缴纳党费的,党支部应当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处理。

六、其他


1. 各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党员党费缴纳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确保党员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落到实处。

2. 市、区党员服务中心将联合各基层党组织,通过短信、微信、电话等方式提醒党员及时缴纳党费。

敬请各位党员同志自觉遵守党章和党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履行党员义务,积极为党的事业添砖加瓦。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2023年2月28日

2025-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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