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疫情提醒通知:警钟长鸣,共筑防疫堡垒245


值此疫情肆虐之际,为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公安机关发布以下疫情提醒通知,望广大市民切实配合,共同筑牢防疫堡垒。

一、加强个人防护

1. 严格佩戴口罩:在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区域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做到勤洗勤换,避免用手触摸口罩内外。
2. 勤洗手消毒:及时用肥皂或洗手液洗手,或使用免洗消毒剂。接触公共物品后,请及时消毒双手。
3. 保持社交距离:在公共场合与他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和聚集。
4. 避免前往密闭场所:少去人员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密闭场所,如商场、影院、KTV等。
5. 出现症状及时就医: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请及时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并向医护人员报告旅行史和接触史。

二、配合疫情防控

1. 主动报备行程:主动向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或工作单位报备近期旅居史、接触史。
2. 配合核酸检测: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部署,积极有序参加核酸检测,并配合做好后续隔离措施。
3. 遵守隔离规定:如被判定为密接者或次密接者,请严格遵守隔离规定,不得擅自外出。
4. 发现可疑线索及时举报:发现发热病人、密接者、疑似病例或其他疫情可疑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或疾控部门举报。
5. 不信谣不传谣:科学理性对待疫情信息,不轻信、不传播、不制作、不散布谣言,共同维护网络安全和社会秩序。

三、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

1. 谎报瞒报疫情:对故意隐瞒或谎报病情、旅居史、接触史等防疫信息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2. 妨碍疫情防控:对阻碍疫情防控工作、拒绝配合核酸检测、破坏隔离设施、扰乱公共秩序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3. 制假售假违禁品:对制售假口罩、假核酸检测报告、抗疫药品等违禁行为,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网络造谣传谣:对编造、传播涉疫谣言,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群防群控,共筑防线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公安机关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来,自觉遵守防疫规定,群防群控,共筑安全防线。

1. 自觉遵守防疫规定:自觉做到个人防护,主动报备行程,配合核酸检测,参与社区防控志愿服务。
2. 营造良好社会风气:积极举报涉疫违法犯罪行为,不信谣不传谣,维护网络安全和社会稳定。
3. 共建平安和谐家园:携手同行,共克时艰,为疫情防控、社会安全贡献一份力量。

谨记,疫情当前,防范为重。让我们携手共进,筑牢疫情防控堡垒,守卫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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