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提醒,筑牢防腐之基188


廉洁提醒通知内容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现发出如下廉洁提醒:

一、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抵制一切错误思想和行为,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二、坚持公私分明,依法用权

党员干部必须严格区分公权和私权,依法行使权力,不得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不得利用手中权力为亲朋好友谋取私利。要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民主评议,自觉规范行为。

三、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杜绝奢靡之风。要反对特权思想,禁止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提供方便或谋取私利。

四、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严禁收受各种形式的礼品、礼金和贵重物品。要严格控制参加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参加与公务无关的应酬。

五、严禁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党员干部要切实履行职责,秉公办事,不得利用职权为个人或他人谋取私利。要严格遵守利益冲突回避规定,不得涉及与本人有利益关联的事项。

六、严禁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利益

党员干部要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尊重群众,倾听群众声音,解决群众困难,不得损害群众利益。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七、严禁搞小圈子,结党营私

党员干部要坚持团结一致,坚决反对小圈子行为。要严禁拉帮结派、搞小山头,严禁利用宗族、地方或同学等关系谋取私利。要自觉维护组织团结,反对一切破坏团结的行为。

八、严禁违法乱纪,触犯刑律

党员干部要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不得违法乱纪,触犯刑律。要慎独慎微,严以律己,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九、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问责

党员干部要自觉接受党支部、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主动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要勇于自我批评,正确对待监督,接受处理问责。要主动参与党内政治生活,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境界。

十、珍惜岗位荣誉,维护部门声誉

党员干部要爱岗敬业,努力工作,维护单位声誉。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树立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要带头廉洁自律,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为单位发展创造和谐廉洁的环境。

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优化政治生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践行廉洁自律要求,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的形象,促进党的事业健康发展。

2025-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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