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新冠疫情风险提示279


灵台疫情提醒通知

尊敬的灵台县居民,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当前疫情形势


目前,国内疫情形势复杂严峻,多地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传播速度快、波及范围广。灵台县作为陕西省重点疫情防控区域,疫情输入风险较高。

防控措施


为有效防范疫情输入和扩散,灵台县已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严格人员管控: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来灵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来自低风险地区的来灵人员,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 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对公共场所进行严格消毒,限制人员聚集,并要求进入公共场所的人员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
* 开展核酸检测:对重点人群和重点区域开展核酸检测,及时发现潜在感染者。
* 强化健康监测:要求所有居民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就医。

温馨提示


广大居民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主动报备行程:如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请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备,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 减少外出活动:非必要不外出,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
* 科学佩戴口罩:在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 勤洗手常消毒:养成勤洗手、常消毒的良好习惯,接触公共物品后及时洗手消毒。
* 保持社交距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
* 做好健康监测:每日监测体温,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
* 接种新冠疫苗: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增强自身免疫力。

举报奖励


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隐瞒行程或故意传播疫情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对举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线索,公安机关将根据核实情况给予奖励。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携手同心,共抗疫情,守护灵台平安健康!

灵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3年3月10日

2025-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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