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疫控发布紧急提醒:规范预防接种证使用,警惕冒用行为353


南京疫控发布紧急提醒

近日,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紧急提醒,要求规范预防接种证使用,警惕冒用行为。该中心表示,近期发现有不法分子冒用他人预防接种证进行接种,严重损害了个人信息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为保障公众健康,现作出如下提醒:

1. 规范预防接种证使用

预防接种证是证明个人接种疫苗情况的重要凭证。使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 妥善保管预防接种证,避免丢失或被他人冒用。
* 接种疫苗后,及时到接种单位领取预防接种证并妥善保管。
* 接种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发放预防接种证,不得擅自为他人接种或发放预防接种证。

2. 警惕冒用行为

冒用他人预防接种证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发现有人冒用他人预防接种证,应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冒用他人预防接种证可能造成以下后果:
* 侵犯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 扰乱公共卫生秩序。
* 影响疫情防控工作。

3. 配合调查

有关部门将对冒用他人预防接种证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发现冒用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接到调查或询问时,请积极配合,提供真实信息,协助调查。

4. 共同维护

预防接种证规范使用和冒用行为防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市民应增强个人信息安全意识,做好预防接种证的保管。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守规定,规范接种流程。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冒用行为,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或怀疑有人冒用他人预防接种证,请及时向当地疾控中心或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025-68169111。对提供重要线索并核实属实的,将给予奖励。

通过规范预防接种证使用、警惕冒用行为,共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

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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