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疫情温馨提醒通知113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疫情,保障广大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温馨提示如下:

一、加强个人防护

1. 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在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区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佩戴口罩。
2. 勤洗手、常通风,保持手卫生和环境卫生。
3. 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遮挡,并立即洗手或使用免洗洗手液。
4. 尽量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活动,尤其是室内聚集。

二、主动接种疫苗

1. 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请符合条件的市民主动接种。
2. 完成全程接种后,仍需加强个人防护措施。

三、配合核酸检测

1. 积极配合社区组织开展的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2. 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行程,特别是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四、减少外出活动

1. 非必要不出境,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2. 减少不必要的聚餐、聚会,尽量居家办公或学习。

五、主动申报健康状况

1. 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时,及时就医,并向社区报告。
2. 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人员,立即向社区报备,并配合相关管控措施。

六、做好居家隔离

1. 居家隔离人员要严格遵守隔离规定,不得擅自外出。
2. 做好个人防护,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

七、及时关注官方信息

1. 及时关注潍坊市疾控中心及卫健委官方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
2. 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八、配合疫情防控

1. 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配合工作人员开展疫情调查、流行病学溯源等工作。
2. 对疫情防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共同营造良好防控环境。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携手同心,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守护潍坊这座美丽的城市!

202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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