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企业微信安全使用及信息规范管理提醒64


各位警务人员、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近年来,企业微信作为高效便捷的沟通协作工具,在公安机关内部得到广泛应用。然而,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安全隐患和信息泄露事件,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和工作效率。为了保障信息安全,规范企业微信使用,维护公安机关良好形象,特此发出以下提醒:

一、账号安全及管理

1. 账号密码安全: 企业微信账号密码必须设置复杂,避免使用简单的数字、生日或常用词语作为密码。定期更换密码,并切勿将密码泄露给他人,更不能随意写在纸上或存储在电脑等容易被盗取的地方。发现账号异常登录或密码泄露迹象,应立即修改密码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2. 绑定手机号及邮箱: 确保绑定手机号及邮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方便进行账号找回和安全验证。及时更新个人信息,避免因信息过时导致账号无法使用或被恶意利用。

3. 勿随意添加好友: 谨慎添加陌生好友,避免添加身份不明或来源不明的微信好友,防止病毒入侵或信息泄露。 对添加好友请求,应进行仔细核实,确认其身份真实性后再进行添加。

4. 谨防钓鱼链接和诈骗信息: 切勿点击不明来源的链接,特别是那些带有诱惑性标题或要求输入个人信息的链接。警惕各种网络诈骗手段,提高自身防范意识。

5. 设备安全: 使用企业微信的手机和电脑等设备,应安装正规杀毒软件并定期进行病毒查杀。避免在公共场所使用企业微信,防止账号被盗取或信息泄露。

二、信息规范及保密

1. 信息保密原则: 在使用企业微信进行沟通时,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安机关内部保密制度,切勿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信息。 所有涉及案件信息、内部文件等敏感信息,禁止在企业微信上进行讨论或传播。

2. 信息内容规范: 企业微信的沟通内容应文明、规范,不得发表任何违法违规言论,不得传播任何不健康信息。 在群聊中,应保持良好的沟通秩序,避免发生言语冲突或不当言论。

3. 图片视频管理: 上传和分享图片及视频文件需谨慎,避免泄露涉密信息。 对于涉及案件现场的图片和视频,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禁止随意传播或外泄。

4. 文件传输安全: 传输重要文件时,应选择安全的传输方式,例如使用加密方式或通过内部网络传输。 避免在企业微信上直接传输涉及国家秘密、案件信息等敏感文件。

5. 信息留痕管理: 要意识到企业微信上的所有信息都会留下痕迹,因此在使用过程中应谨慎言行,避免留下任何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信息记录。 对于重要的沟通记录,应及时备份和存档。

三、企业微信功能使用规范

1. 工作群管理: 工作群名称应规范、简洁,避免使用与工作内容无关的名称。 对工作群成员进行有效管理,避免无关人员加入,并定期清理无效信息。

2. 朋友圈管理: 在发布朋友圈信息时,应注意维护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避免发布与工作无关或可能造成负面影响的内容。

3. 应用插件使用: 谨慎安装和使用企业微信上的应用插件,避免安装来路不明或存在安全风险的插件。

四、监督与处罚

公安机关将对企业微信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 对于违反本提醒规定的行为,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请全体警务人员和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共同维护公安机关信息安全,确保企业微信的安全、规范和高效使用。

特此提醒!

202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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