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疫控重要提醒:防范疫情 守护健康141


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四川地区实施严格防控措施

随着国内疫情的不断变化,近期四川省也出现了多例本土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四川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重要提醒,要求全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广大群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阻断疫情传播。

1. 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广大群众要继续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主动扫描场所码、行程卡,配合体温检测,主动报告个人健康状况。

2. 及时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感染新冠病毒最有效的手段。符合条件的群众要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共同构筑免疫屏障,保护自身和他人健康。

3. 非必要不出省

省外来(返)川人员,务必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备,并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非必要不出省,减少不必要出行。确需出省的,要及时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做好个人防护。

4. 高风险地区人员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来自高风险地区的来(返)川人员,要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单位或酒店报备,并配合落实隔离观察、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发现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人员,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配合做好管控措施。

5. 理性对待疫情信息

广大群众要理性对待疫情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编造、不传播未经证实的消息。请主动关注官方权威信息发布平台,及时了解疫情最新动态和防控要求。

6. 配合落实重点场所防控措施

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等规定。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日常消毒和通风,及时排查风险人员。

7. 筑牢群防群控网络

各级群团组织、社区居民、企事业单位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积极协助开展排查管控、环境消杀、信息宣传等工作。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共同守护社区和自身的健康安全。

8. 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加强防控

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强人员管理和环境消杀,做好医务人员和服务人员的个人防护。对探视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扫码登记,做到信息可追溯。

9. 强化个人责任意识

每个人都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广大群众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就医,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外出活动。

10. 对违反防控规定行为严肃查处

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个人和单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鼓励广大群众监督举报违规行为,共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防控刻不容缓。让我们携手同心,团结一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共同筑牢健康防线,守护四川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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